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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绛醒来时已是下午,错过了午饭的点。
作为一个忠诚的糖分爱好者,他可以为了甜点把饭戒了。
他点了几块水果口味的甜点和一杯椰子水,坐在窗边乘着夕阳的余韵吃了甜点又喝了两袋解酒药,之后下楼去商场逛了圈买了两身衣服。
路过珠宝专柜,忍不住驻足打量了好久。
小时候随爸爸去农村写生,每到夜晚,就能望见青黑色的天集中繁星灿烂,这是在城市中很难见到的场景,于是从那时起就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一切亮晶晶的东西。
所以穿书前接的代言也大多是珠宝品牌,每逢新季度,合作过的珠宝商便会成套往家里送新品,家里的珠宝多到就算一天换一套这辈子也戴不完。
时移世易,他现在全身上下仅剩的就是几个朴素的银圈耳环和唇钉。
想买,但仅剩的八万块提醒他,看看就行别想太多。
出门前,换上白色修身高领毛衫,咖色长裤裤腰裹住衣摆勾勒出纤细笔直的腰部轮廓,最后套一件灰蓝色貂绒短外套,是仿货,不值钱。
夜里十二点,温绛叫了网约车抵达京哲慧,但周围除了酒店就是眼前这个地下停车场,根本没看到夜总会的影子。
他尝试给霍卿章打电话询问具体地址,但电话只响了一声就被按掉。
看得出来,霍卿章根本不想见他,只是约定在先,他又不愿做那个食言的小人。
直到他看见几辆豪车开进地下停车场,鬼使神差,他跟了上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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