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似乎因为孩子上了中专长大了,加上学校在南城,离东城的家又很远,蒲素在学校食堂就餐,成天早出晚归。
第一次去胡同学家族企业聚餐时,从未做过家务的蒲素和其他同学,都用膜拜的眼神看着有极强动手能力的胡同学。
只见小胡同学站在案板前,咬着小小年纪就能甩起横肉的腮帮子,用睥睨霸气的姿态问着围观众人:“要厚还是要薄!”
然后他先是在切墩上像模像样切了几盘卤好的牛肉,切好的牛肉纹理清晰,厚薄均匀,足见这厮刀工不凡。
然后点燃精炭塞在一只铜暖锅里,放点大白菜、烫些粉丝加一盘汆肉丸子,最后摆上大家凑份子买的一**明光佳酿一一满上,由胡同学带头先干为敬便彻底达到人生巅峰。
问题是自从聚餐开始无酒不欢后,蒲素和他这帮同学,从原本的调皮捣蛋逐步升级。到后来,不光在学校横行霸道,和社会上人斗殴也是家常便饭。
强壮的火锅王子胡同学就是主力惹事人和当仁不让的头号打手。
在蒲素当时看来,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之间,多少还是有区别的。通常农村孩子更强壮也更加野蛮,能动手绝不吵吵。有时候蒲素他们还在和对方理论的时候,胡同学的直拳已经直冲对方面门而去了。
好像生怕大家讲了道理,这架就打不起来一样,很是急吼吼。
后来到了部队,接触农村兵多了以后蒲素才发现,之前对农村孩子的错觉完全是因为胡同学本身是个异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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