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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人在屋檐下不一定要低头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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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克男,这是京城人士给刑剑天的浑号。

刑剑天自幼便与南阳侯的嫡女定有婚约,十六岁那年他由战场回来,便是为了迎娶,天作之合的佳侣多少人羡慕,摆了一长街的流水席。

可是喜气尚未散去,漠北将军府前的红灯笼却取了下来,改挂上白灯笼,成亲不过才半个月,新嫁娘便落水而亡。

同年,刑剑天的大哥阵亡。

又过了两年,刑剑天透过外公靖王又谈成了一门亲事,是左丞相的次女,哪晓得人家入门不到三日竟离奇死亡,听说两人尚未圆房,她死时仍是处子之身。

那一年年底,刑剑天二哥中箭身亡。

接连着几件不幸已经够令人痛心了,没想到此时竟传出流言,说刑剑天是天破星转世,对朝廷来说是锐不可当的猛将,煞气重,能镇八方,可八字克亲,尤其是身边亲近的人,譬如兄弟和妻妾。

所以他接下来的说亲非常困难,稍有门第的人家都避得远远的,以免雀屏中选。

即便如此,三年后由兵部尚书的夫人拉线,又说成了一门亲事,对象是外放四品官的三女,六礼中走了五礼,就等着亲迎这一项,刑剑天的兄弟们穿红戴绿的打算带队迎娶。

结果在拜堂的前一天,新娘子不知从哪儿听到新郎官的刑克之名,居然悬梁自尽,死时还圆睁着双目,似乎心有不甘。

没多久,刑剑天又有一名堂兄死在敌人的偷袭中。

刑家的男儿一个个没了,刑剑天的痛可想而知,而外界的传言更张狂了,加重了他刑克之名,说他不只克妻还克亲,每娶一个妻子便克死一名手足,他浑身的煞气不宜娶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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