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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七点,谢仲翰带着事务所所有职员来到“春日屋”。
春日屋是一个月前新开幕的高级日本料理餐厅,是他大哥和友人合伙经营的,他也投资了一点,算是小小股东之一,也是店里的法律顾问,他事先订好了位置,今天是特地带员工来捧场。
本来大伙开开心心的要来享用美食,却没想到在门口遇到衰神,让谢仲翰不禁感叹,以后出门前得先翻翻黄历才行,今天肯定是“不宜外出,大凶”。
任廷威和朋友来春日屋用餐,到了门口,一见到任廷宇,他冷嗤了声,走上前,嘲讽道:“看来春日屋那张禁止猫狗进入的告示牌上,应该要多加一项,野种也不能进入店里。”
任廷宇表情僵硬,黑眸微魅,犀利的狠瞪着任廷威。
谢仲翰见状,马上让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先带其他人进去。
孙明毓一看到任廷威,心惊了下,连忙闪到一旁,就怕任廷威跟她打招呼,她低着头,跟大家一起进入店里。
任廷威的身高和任廷宇差不多,面对他的瞪视,他冷笑道:“春日屋强调是全台湾最高级的日本料理餐厅,但连野种也来这里吃东西,我看水准应该很低,恐怕要不了多久就会关门了。”
谢仲翰再也听不下去了。“任廷威,请你用词小心一点,就凭你刚刚说的话,就已经涉及公然侮辱了。”
“喔,我都忘了,野种是个律师,请问,公然侮辱罪罚多少钱,几千元还是几万元?我让我的律师带上一亿元,够罚吧!”任廷威吊儿郎当的回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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