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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贼啊!救命啊!”一位年轻的女子拉开嗓门,高声喊救命。可惜现世人情淡薄,没半个人敢搭理这事。
咏贤刚从总部走出来,正准备回家收拾行李,她明天就要飞往中国大陆去出任务。这次的任务刺激又危险,正适合她抒发无聊了很久的情绪。才走到街口没几步,便发现一名年轻女子,脸色苍白的喊捉贼,怪的是四周的人彷佛聋了似的,对她的求救声充耳不闻。
她这人有个特色,甚至可以说是本能,那就是一听见有人喊捉贼,双脚就会自动运转,彷佛有自己的意志般拔腿就追,非把犯人追到手不可。总算她也未曾辜负过自己是全国百公尺短跑纪录保持人的身分,从没让任何一条坏鱼漏网过。此刻她的双腿毫无例外又是应声而跑,一路冲过五十公尺的距离,来到受害人的身边。
“贼在哪儿?”老台词一句。
“在那儿!就是那个穿绿衣服的男人!”被害的女人急急忙忙的指引方向,只见抢她皮包的男子一下子就跑离她们一百公尺远。
“混帐!”她这一生最恨不劳而获的人,这名无赖无疑就是那种人渣,她若逮不着他,她就不姓管!
于是她卯足了劲,迈开脚步,发挥当年创纪录的实力。没三、两下就追上那名绿衣抢匪并将他扑倒在地。
“你这没用的混蛋,要钱不会自己去赚?竟敢用抢的!”她堂堂管家大小姐,还不是一分一毫都靠自己流血流汗赚回来?这小子看起来年纪轻轻,竟然就知道犯法走快捷方式,真是欠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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