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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闹钟在六点钟响起。
任桓谦起床,开始一天的规律生活。
换上运动服后,他离家去晨跑。那个总是在客房门口,喊着要他等她的清丽身影已经不见,鞋柜里摆着她的慢跑鞋,和他的是一对的。他们在无意间买了同款的慢跑鞋,发现他的鞋和自己一样时,他记得,她笑得好开心。
天色灰暗,甚至飘起毛毛雨,但没能阻止他晨跑。他压低棒球帽,在信义计划区宽敞的人行道上,稳健地跑。
没人聊天,无所谓。
没人看到树上盛开的花拉着他的手臂要他看,省得吵。
“任先生,早。任太太呢?”
同大楼的邻居也来晨跑。
任太太?任太太不承认自己是任太太,所以她只是田小姐。“还在睡觉。”不过他不用跟邻居说明太多。
“不舒服吗?没见过任太太赖床。”
“就是赖床。”任桓谦犀利的眸光淡淡一扫。“你很关心她?”
邻居黄先生差点没被他的目光给杀死。“不不不,任先生你别误会,只是每天看到同样的人,已经习惯了,呃呃呃,没别的意思……”
老天,原来一向少话的任先生是个大醋桶啊!
“呃,多点人一起跑比较热闹……呃,下雨了,我回头了,任先生,你慢慢跑……”黄先生转身快跑,像后头有恶犬追赶一样。
热闹?
是热闹没错,她爱笑、爱说话、爱大惊小怪、路旁的每朵小花、每片落叶都能让她惊喜不已,他们总是因为她的突然发现而停下脚步观察半天,人家一小时可以跑多少公里,他们能跑一半就算及格了。他老是嘲笑她,这不是晨跑,是逛大街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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